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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设立全国首个船舶水污染生态环境损害劳务代偿点
  •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政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4-12-12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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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全国首个船舶水污染生态环境损害劳务代偿点在我市正式设立,同步完成了首起船舶生活污水直排长江生态损害劳务代偿案件。

为深入贯彻长江大保护,市海事局、检察院、生态环境局联合探索创新赔偿方式和形式,在船舶污染领域积极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工作,三家单位明确在长江泰州高港水域设立劳务代偿点,泰州市鑫通水上服务有限公司为代偿点执行单位,为临时停泊在引江河和南官河口的待闸船舶实施船舶生活污水等污染物免费接收服务,造成船舶污染的侵权人将在该公司作业区域接受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并参与待闸船舶污染物接收工作,以劳务代偿的方式修复其对环境的损害。

在代偿点设立的当天,同步对“远大***”轮等三艘船舶排放生活污水污染长江的案件实施生态损害追偿,该案件针对生态损害相对较小的行为创新实施类案合并办理,扩大教育警示面。经过前期专业的损害评估鉴定、损害综合认定以及磋商等程序,确定由侵权人在代偿点通过参加内河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公益劳动的方式,实施生态环境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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